BG大游最新通知!事关衡阳中小学教育收费!
发布时间:2024-02-22 04:11:58

  BG大游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收取的费用外,还可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

  普通高中学校,除可收取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收取的费用外,还可按规定收取学费、教科书费和学生健康体检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800元。

  公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收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符合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免收学费,不得收取高于补助标准的学费差额部分。

  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必须同公办学校保持一致。其中,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同级发展改革、教育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报同级发改、教育部门备案后执行。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收费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报同级发展改革、教育部门备案后执行。民办中小学按规定可向学生收取学费,须按扣除生均经费补助标准部分(包含财政差额购买学位补助、生均经费补助等)收取。

  课后服务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每生每课时最高不超过3元,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600元。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每生每课时最高不超过4元,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750元。

  根据要求,中小学的教辅材料征订选用按照省、市相关部门制定的目录和价格规定组织实施,学校要在严格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按照“一科一辅”和“限年级、限学科BG大游、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原则,为学生无偿提供统一代购服务,不得将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刊物列入教辅材料。小学一二年级不得推荐使用教辅材料,其他年级教辅资料实行总费用限额。

  作业本由学校按统一格式、数量、金额的原则无偿代购。收费标准为:小学1—2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7元;小学3—6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10元;初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5元;高中生每生每期不超过21元收取。

  学生自愿购买校服需代收费的学校BG大游,校服费应据实代收、不得营利,并严格执行有关校服管理的规定。各校要对家庭困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

  校外活动费(指郊游、看电影、参观展览、劳动周等劳动实践)属学生个人消费且须由学校统一支付的,可按次向学生据实收取,不得按月或学期预收。

  研学实践要尽可能利用本地资源,小学四到六年级一般安排不跨县域、初中一到二年级一般安排不跨市域。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研学实践费用,学校要事先征求家长意见BG大游,按照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按次向学生据实代收,并公开收费明细。

  《通知》明确,全市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严禁将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我省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联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小语种、体艺类课程培训收费;严禁中小学校补课乱收费;严禁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 App,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学校和教师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收费、摊派或捐资;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午休管理服务、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收取保险佣金;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除伙食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BG大游。

  各学校要按照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BG大游,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学生及社会监督。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收费监督管理力度,对学校和有关单位不按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收费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以上各项标准和政策,各级中小学校必须确保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同时要严格落实减免优惠政策,进一步健全“精准助学”工作机制,确保国家规定的免学费、免书籍课本费、免教辅材料费等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不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交不起费用而辍学的现象。